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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姍妮 41歲美魔女(75P)



41歲美魔女史姍妮不滿丈夫盛欽雲長年派駐港澳、上海,又在澳門包養一名羅馬尼亞籍的洋小三,兩人離婚官司消息曝光而見報。

史姍妮小檔案
暱稱:妮妮
性別:女
血型:O
年齡:41歲
身高:163公分
體重:48公斤
學歷:滬江高中畢業
職業:婚前曾在貨運業工作,婚後無業至今
興趣:看電視、打字、看網友回應、塗指甲油
喜歡的:很多
討厭的:毛毛蟲,香菜,謊言




今天的蘋果日報頭條就是這一則,綽號「胖尼」的美魔女史姍妮現年41歲,但因保養得宜、身材姣好,常在個人部落格上分享性感自拍照片、影片,擁有許多粉絲,還曾當選無名小站「新人氣女王」,被網友稱為「大波美女」。許多人都不知道,史姍妮竟是資深前主播盛竹如的獨子盛欽雲的老婆,直到兩人離婚官司見報才曝光。

史姍妮指稱,她與盛欽雲2003年公證結婚,在美商公司上班的丈夫,婚後長年派駐港澳、上海等地,她則獨自留在台灣娘家,當時盛竹如夫妻只知兩人交往,不知結婚之事,她曾問丈夫為何要瞞著公婆,丈夫說:「時機成熟我自然會講。」

豈料一晃眼7年過去,盛家人始終不知兩人關係,期間兩人聚少離多,2010年初史女找醫師打排卵針想懷孕,並買機票準備飛到澳門找丈夫,豈料丈夫推稱沒時間,史女因此起疑。

史姍妮表示,同年5月,丈夫的朋友「阿凱」告訴她,丈夫與一名25歲羅馬尼亞籍按摩女郎同居,且女方已懷孕。她多次打電話質問丈夫並錄音,他吞吞吐吐說:「不能讓我爸知道,會被罵死。」她則堅持不讓洋妞比她早生小孩,丈夫回稱:「羅馬尼亞那一個,我願意,她不願意,我能逼她嗎?我能逼她拿(墮胎)嗎?」

事後史女憤而控告丈夫通姦,還訴請離婚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。通姦部分,因檢方認為事發地點在澳門,但澳門法律不處罰通姦,因此對盛男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
離婚案部分,法院審理期間,史姍妮指出,他們夫妻兩人一年僅做愛兩次,相處問題也多,法官認定夫妻感情基礎薄弱,判准離婚,通姦部分,因檢方認為事發地點在澳門,但澳門法律通姦除罪化,故對盛男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
丈夫還曾因她頭髮掉地上,沒準備拖鞋、茶水就狂罵她,連她到超商買東西超過7分鐘都會被罵,丈夫還規定她出門跟朋友聚會不能超過2小時。

台北地院審理時,盛欽雲從未出庭,但他的死黨「阿凱」證稱,盛欽雲曾親口說羅馬尼亞女子懷了他的小孩,還安排他與該女通話聊天。

盛欽雲律師則辯稱,這些是男人間吹噓風花雪月的玩笑話,根本沒有洋妞存在。法官認為雖無法證明盛男外遇,但夫妻長期疏離,婚姻基礎薄弱;

目前法院除了判決離婚,盛欽雲也需要給女方500萬,對於媳婦嗆聲,盛竹如只表示,我根本不知道兒子結婚,也不願多說,就怕家務事的故事情節,越說越難堪。(以上文字來源/蘋果日報;圖片來源/阿尼無名)